一、公开招聘计划
我公司计划招聘经济法务专业人才1名,金融投资专业人才1名,详情见《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职责
(一)经济法务业务主管
1.负责起草、审核公司各类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文件。
2.经授权代表公司解决相关的经济纠纷,处理公司诉讼仲裁案件。
3.为公司业务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服务。
4.负责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等维护公司利益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务工作。
(二)金融投资业务主管
1.负责协助起草基金发起协议,重点审核基金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监督基金管理机构对基金的管理工作,协调和会商基金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重点监督投资项目评审规程;设计明确的基金退出途径,努力实现基金的良性循环使用。
2.独立开展项目尽职调查,通过行业市场分析并建立财务模型进行财务预测,评估项目的投资价值与风险,完成尽职调查报告以及投资协议等文件;参与已投资企业的投资管理与增值服务。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至1997年9月1日期间出生);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请应聘人员填写《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以下邮箱:gaotougongsi@163.com ,邮件主题设置为姓名+报考岗位。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至9月30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面试
1.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要求,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设立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包括外聘同学科或相近学科专家考官。
3.总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三)考察
对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从业经历考察。由我公司安排专人走访其曾就职单位,了解应聘者过往工作绩效和同业评价,侧重了解其工作态度及业务水平。
(四)会议研究
根据面试成绩和实地考察结果,上报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经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市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至3年。劳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一)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由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