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1、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园区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园区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程及技术标准情况;
3、负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4、负责规定权限内协调和参与事故救援及调查处理;
5、负责组织园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评价;
6、负责监督检查园区有关部门、行业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7、负责编制和实施园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园区规划环评;
8、负责园区环境保护及减排工作;
9、负责园区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审查和验收相关工作;
10、负责驻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排污费的征缴工作;
11、负责园区环保“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调查处理园区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查处违法排污企业;
12、负责园区水土保持相关工作。
二、联系方式:
负责人:郝永华 联系电话:0477-2299229